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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稿日期:2024年04月08日    点击:

辽宁工大财发〔2024〕6号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通知要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现已正式开始。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即日起,请大家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税年度汇算。现将年度汇算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年度汇算办理时间

  请在2024年6月30日前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二、年度汇算操作流程

  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操作时,系统会自动识别简易申报还是标准申报,简易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标准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温馨提示

  1. 学生由于没有任职受雇单位,选择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汇缴地。由于学校注册地为细河区,请同学们在选择汇缴地时务必选择“细河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相应主管税务机关选择“阜新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 若出现系统未自动带入劳务报酬的情况时,请存在取得劳务报酬情况的老师通过点击个人所得税APP中“查询导入”按钮进行新增。

  3. 若子女接受教育阶段发生改变,必须新增一条教育阶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原教育阶段信息需保留。(注意教育起止时间)

  4. 个人所得税APP中的【批量申诉】和【申诉】功能仅适用于对收入有疑义并与发放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并非正常的年度汇算操作,一旦点击,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异议申诉环节处理,可能无法顺利退(补)税,务必谨慎点击。

  5.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但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四、变更申报流程

  如果年度汇算清缴完毕,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启动变更申报,可至中华路校园主楼财务处106办公室现场办理。如在年度汇算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财务处

2024年4月7日

附件 1

简易申报

一、 汇算前准备:

  1.手机下载最新版“个人所得税”APP(版本号:2.0.2)

  2.绑定银行卡

  登录软件后点击右下角【我的】-【银行卡】, 点击【添加】功能进行银行卡的绑定,银行卡必须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一类银行卡,后续用来完成税款的缴纳与退还。

  3.完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2023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或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我要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3】年,根据您个人实际情况新增或修改填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务必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才可在此次年度汇算中抵扣。(如下图)

  4. 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点击首页【收入纳税明细】,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类型,点击【查询】可查看收入及申报税额。


二、简易申报具体流程

  第一步: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的【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如果您满足简易申报条件,系统自动进入简易申报流程,并提示“简易申报须知”,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第二步: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进入申请退税。选择【申请退税】后,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已在本系统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添加确认银行卡信息。选定银行卡后提交退税申请,可以看到退税申请进度。

 

  三、申报查询

  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您可随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查看进度】查看申报情况。

附件 2

标准申报

一、 汇算前准备:

  1.手机下载最新版“个人所得税”APP(版本号: 2.0.2),注册并登录。

  2.绑定银行卡

  登录软件后点击右下角【我的】-【银行卡】, 点击【添加】功能进行银行卡的绑定,银行卡必须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一类银行卡,后续用来完成税款的缴纳与退还。


  3.完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2023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或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我要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3】年,根据您个人实际情况新增或修填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务必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才可在此次年度汇算中抵扣。(如下图)

  4. 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点击首页【收入纳税明细】,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类型,点击【查询】可查看收入及申报税额。

二、标准申报具体流程 

  第一步: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提交申报

  1、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进行查看、确认点击下一步。进入“标准申报 ”页面。

  此时需要确认“全年一次性奖金 ”计税方式后才出现工资薪金数据,具体步骤如下:

(1)点击“工资薪金 ”右边的箭头

(2)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

  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对于校内在职职工绝大多数应选择“单独计税”,部分去年退休职工可能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更适合。

(注意:两种奖金计税方式因人而异,大多数选“单独计税 ”更优, 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可能会出现补缴税金。若不确定可先选择 其中之一,进行后续操作至“税款计算 ”页面查看需补税或退税金额,然后返回至首页,重复上述步骤再选择另一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最终将两者不同方式下的退税或补税金额进行比较,择优选择计税方式)

(1) 选择“单独计税 ”然后点击右上角“确定 ”回到上一步页面点击左上角“返回” 再次进入“标准申报 ”页面。

(绝大部分在职教师选择“单独计税 ”更优)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2、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提交申报前可以选择返回至首页,用另一种奖金计税方式试算税金,最终选择补税少的或者退税多的奖金计税方式)。

第三步:申请退税或补税

(1)退税:

  选择【提交申报】后,选择【下一步】,选择【申请退税】后,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已在本系统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添加确认银行卡信息。选定银行卡后提交退税申请,可以看到退税申请进度。

(2)补税:

情形一:

如果您 2023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予办理年度汇算:

  ① 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的,未预扣预缴的情形除外。

  ② 2023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未预扣预缴的情形除外。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是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在税款计算后,申报界面直接点击【享受免申报】即可,无需缴纳税款。

情形二:

如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豁免条件。选择【提交申报】后,选择【下一步】,可点击【立即缴税】,有微信、支付宝、和银联卡三种方式进行缴税。

三、申报查询

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您可随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查看进度】查看申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