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大财发〔2024〕4 号
全校教职工: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公务卡报销流程,学校决定自2024年4月1日 以后发生的公务支出(不包含横纵向科研,横纵向科研类仍然采 用工商银行卡支付),报销时须提供公务卡刷卡记录(刷卡小票 或支付记录截图上传到附件中), 并通过公务卡进行支付。请校 内教工收到公务卡后尽快完成激活,并登录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业 财一体化平台自行维护公务卡个人信息。修改公务卡号码及联行号操作流程见附件。关于公务卡管理办法参见《关于印发辽宁工 程技术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4〕33 号)。
财务处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公务卡维护操作流程
步骤 1:登录业务一体化平台, 进入个人信息界面。
步骤 2:进入“个人信息”界面填写公务卡卡号并选择行号。填写后点击“保存”即可。
本次集中办理公务卡行号为:10522900009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海州支行);以前办理公务卡行号为:10522900002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