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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和使用公务卡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稿日期:2024年03月17日    点击:

辽宁工大财发〔2023〕3号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适应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辽财库〔2012〕851 号)、《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辽财库〔2012〕670 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 号)有关文件规定,学校近期将集中统一办理公务卡。学校遴选中国建设银行作为教职工个人公务卡办理银行,现将公务卡办理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适用范围

按政策列入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务支出事项,从2024年1月1日起均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地区及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公务支出、签证费、快递费、部分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因本人原因不办理公务卡,须填写承诺书,本人承诺因未办理公务卡而产生公务报销受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公务卡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更不得违规用于套现;不得出租、转借、转让、出售或泄露给其他个人或机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二、公务卡办卡对象

有实际业务需要的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的非外籍教职工。已有公务卡且能正常使用的,可以沿用原公务卡,无需重新办理,但要将公务卡信息(附件5)报送至财务处登记备案。

三、办理公务卡需提供的材料及流程

(一)领取并填写办卡材料

各单位于11月23日前到财务处(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主办公楼106室、葫芦岛校区行政楼505室)领取《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分发到教职工本人,请参照样表自行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一定不能涂改,填写的地址确保能收到公务卡)。

各单位须确定本单位1名具体联络人,负责汇总填报本单位《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办卡人员清单》等相关工作。

(二)现场确认

办卡职工按照日程安排(见附件1,办卡时间: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本人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并在银行工作人员见证下确认签字,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

3.公积金账户信息及近六个月缴存记录截屏纸质版(后附操作流程)

4.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签字+手印)

5.承诺书(签字+手印)

(三)公务卡的发放与激活

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银行集中制卡并直接邮寄到办卡人申请表所填写的收件地址,收到公务卡后,自行激活即可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启用公务卡消费后持发票、POS机刷卡单或交易账单截图等报销凭证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学校从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个人借款事项。

(二)为防范未及时报销而导致还款逾期对个人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请使用公务卡消费后在规定的还款时间内及时自行还款。

(三)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教职工,以免影响公务活动。联系电话:0418-5110375。

(四)各部门领取材料地址:

阜新校区财务处主办公楼106室,电话:0418-5110375。

葫芦岛校区行政楼505室,电话:0429-5310317。

附件:1.公务卡办卡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2. 不办理公务卡承诺书

3. 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办卡人员清单

4.公积金缴存截屏的操作流程

5.已办卡人员信息登记表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财务处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

公务卡办卡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1.中华路校园,地点:致远楼二层大会议室(213)

序号

部门

人数

现场确认时间

1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9

11月27日

上午

2

矿业学院

82

3

力学与工程学院

54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0

下午

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7

6

理学院

97

7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43

11月28日

上午

8

外国语学院

75

9

体育学院

32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48

下午

11

信息化与网络管理中心

9

12

高等教育研究所

3

13

图书馆

34

14

校领导办公室

9

15

党政办公室(督查调研室)

12

16

党政办公室(督查调研室)/对外联络室

1

17

党委组织部

10

18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9

19

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3

20

机关党委

3

21

校工会

8

22

校团委(校区团工委)

7

23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4

11月29日

上午

24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美育工作办公室)

22

25

教学督导室

6

2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3

2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

9

28

招生就业处

7

11月29日

上午

29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

13

30

财务处

23

3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11

3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产管理中心

2

33

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中俄文化交流中心)

9

34

总务处

35

下午

35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15

36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5

37

法律事务办公室(招标办)

3

38

武装部(国防教育教研部)

8

39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

11

4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8

41

校史与档案馆

4

42

继续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

14

43

辽宁高等学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与装备研究院(露天开采与边坡工程研究院、智能装备研究院)

14

44

阜新振兴发展研究院

7

45

太阳石科技园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兴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

46

辽宁工大阜新产业开发公司

4

47

接待服务中心

1

48

辽宁科瑞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

49

鄂尔多斯研究院

3

50

新疆研究院

3

2.玉龙校园,地点:办公楼309会议室

序号

部门

人数

现场确认时间

1

机械工程学院

125

11月30日

上午

2

传媒与艺术学院(新闻学院)

32

3

土木工程学院

120

下午

4

创新实践学院

39

5

测绘与地理科学学院

67

12月1日

上午

6

应用技术与经济管理学院

81

7

审计处

8

下午

8

学报编辑部

9

9

校医院

18

10

基建处

5

11

物业管理公司

3

12

阜新校区后勤集团(集体公司)

14

3.葫芦岛龙湾校园,地点:行政楼505室

序号

单位(部门)

人数

现场确认时间

1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安全监管监察学院)

69

12月4日

上午

2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91

3

工商管理学院

108

下午

4

党政办公室(督查调研室)/葫芦岛校区综合部

6

5

机关党委/葫芦岛校区机关工委

1

6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美育工作办公室)/葫芦岛校区教务部

8

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葫芦岛校区学生部

13

8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73

12月5日

上午

9

软件学院(腾讯云人工智能学院)

68

10

基础教学部

92

下午

11

招生就业处/葫芦岛校区招生就业科

1

12

财务处/葫芦岛校区财务部

6

13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葫芦岛校区保卫处

5

14

葫芦岛校区校园管理处

6

15

葫芦岛产业开发公司

1

16

葫芦岛校区后勤集团

2

17

葫芦岛校区家属区物业公司

2

附件2

个人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不办理公务卡原因:

本人承诺因未办理公务卡而产生公务报销受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办卡人员清单

单位名称:

序号

申请人

姓名

工作部门

职务或职称

是否在职在编

年收入(万元)

建议额度(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上表所填人数为






本单位承诺上述申请人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且上述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现统一向你行申办上述人员的公务卡。因本单位虚报或夹带非本单位员工办理公务卡而造成的欺诈损

失由本单位承担。

经办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可在提供的电子表格中填写打印输出后签字盖章。

附件4

公积金缴存截屏的操作流程

步骤1:

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

步骤2:

点击登录——选择人脸识别一键登录。

步骤3:

点击“账户信息”(下图圈红位置),将带有个人账户余额的界面进行截屏并打印纸质版。

步骤4:

返回主页面,点击进入”缴存“界面"(下图圈红位置),将近6个月的缴存明细截屏并打印纸质版,完成操作。

附件5

已办理公务卡人员汇总

序号

所在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银行卡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